定期人壽保險是指在保險合同規定的期間內,如果被保險人死亡或完全致殘,保險公司將按照約定的保險金額支付保險金。如果保險期屆滿,保險合同將自然終止,并且保險公司不再承擔保險責任,也不退還保險費。那么定期人壽保險的優缺點是什么?讓我們往下看。定期人壽保險的保險期短且保費低,這是定期人壽保險的優勢,可以在一定時間內滿足特定需求。定期人壽保險也分為兩種:一種是純消費型,另一種是儲蓄收益型。
純消費型具有“低保費、高保障”的優勢,同時,繳付的保險金可免繳所得稅和遺產稅。這種低收益、高回報的保險方式性價比高。
與儲蓄返還型壽險相比,純消費型定期壽險在獲得同樣保障額度的情況下,只需要支付較少的保費,且每年只交一次。和終身壽險相比的話,因保險期限的不同,定期壽險與終身壽險有著相差較大的費率,若只想要一份簡單優質的壽險保障,那純消費型定期壽險肯定是首選。定期壽險的保險期限有10年、15年、20年,或到50歲、60歲以及70歲等約定年齡等多項選擇。
并且定期壽險是可以更新或展期的:許多1年、5年和10年的定期壽險庫規定,保險單所有人具有可以更新或展期的選擇權,即在保險期滿時可以延長保險期限,不必提供可保性證據。換言之,被保險人不必進行體檢,不論健康狀況如何都可以把保險單展期。倘若定期壽險單沒有規定這項選擇權,被保險人可能在保險期滿時因健康情況不佳或其他原因不能再取得人壽保險,因此規定這項選擇權是為了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定期壽險的費率在一定時期內是不變的,但在每次展期時要根據被保險人所達到的年齡提高費率。
定期壽險可以變換的大多數定期壽險單具有可以變換的特征,即保單所有人具有把定期壽險單變換為終身壽險單或兩全保險單的選擇權,也毋須提供可保性證據。這種變換的選擇權一般只允許在一個規定的變換期內行使,如只允許在60歲以前變換。大多數定期壽險單只有少量的準備金,在變換時保險公司把它折成一個變換值。
變換的方法有兩種:
1)按被保險人所達到的年齡變換。保險公司在變換日期時出立一份終身壽險單或兩全保險單,該份新保險單的費率是根據被保險人所達到的年齡確定的。
2)按被保險人投保時的年齡變換。這是一種具有追溯效力的變換方法,在變換日期出立的一份新的終身壽險單或兩全保險單的費率是根據被保險人在定期壽險單中的投保年齡時就已取得這份保單的方式來確定的。
那么說到這里就會有一個疑問,定期壽險的保險期限到底要選擇多久?保障期限是越長越好嗎?答案很明顯,定期壽險跟其他重疾險不一樣,保障年限越長則保費越貴。不同的人群都有不同的需求。針對于購買定期壽險想用很少的錢撬動最高的杠桿的話,首先要考慮的就是覆蓋風險。
先說結論:如果你就想知道保至60歲還是70歲好?那么常規建議是保至60歲。因為這個時候的男性或是女性,都已經退休。房貸、車貸也都已經還完,孩子也正式工作,所以60歲是比較合適的一個節點,當然畢竟每個人的家庭環境和條件各不相同,這個是比較具有性價比的選擇。
接下來我們再分人群說一下,假如你是剛步入剛步入社會的五好青年,這個時候的你工作不是很穩定,工資又不是那么高,那么則可以選擇10年的定期壽險,如果是有一定的經濟能力的年輕人,則建議你買30年的,這樣既可以覆蓋到你人生的全部風險階段,而且還能省不少錢,因為繳納越早保費越便宜,則杠桿就越高。如果是有房貸以及車貸的人群,那么就得覆蓋你房貸車貸的時間段,例如房貸三十年那你就肯定得買三十年的了,房貸畢竟是比較大的開銷了,如果保障時間不夠那么留給家里人的壓力就更加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