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單是買保險中重要的一個憑證,不僅是您購買保險的憑證,更是保險人與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的書面證明,大家一定要好生保管,以防需要用到的時候卻找不到。保險單的主要內容包括,雙方對有關保險標的事項的說明,包括被保險人名稱,保險標的的名稱及其存放地點或所處狀態、保險金額、保險期限、保險費等。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承擔責任和不予承擔的責任等。附注條件,指保險條款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條件以及保單變更、轉讓和注銷等事項。保險單是簽訂保險合同的主要表現形式。為簡化形式,還可采用具有法律效力的預約保險單,保險憑證或暫保單等形式。
從收到保單之日起十天內稱為冷靜期或猶豫期,允許保戶“反悔”。所以應抓緊時間仔細閱讀研究保險條款,對保險期限、保險責任等要格外關注。如撤保,投保人應書面形式提出,可以通過業務員或直接送達(郵寄),保險公司將無息退還保費,保險合同無效。
有些保險,如人壽保險要管十幾年、幾十年,甚至一輩子,因此最好將保單的有關重要資料(如公司名稱、險種、保單生效日、交費日期、保費金額、業務員姓名及聯系電話、保險公司地址、電話等)記下,以備不時之需。
保單及有關單證票據務必妥善保管,注意防水、防潮、防火、防蟲蛀,最好放在塑料文件夾里然后存放在安全之處。
萬一保單丟失了,應及時到保險公司掛失補辦,以免延誤保險金的給付或賠付。投保人如申請變更保單內容(如更改交費方式,更改投保人或受益人,更改身份證明文件,更改通訊地址或聯系電話,增加保險金額等)應認真填寫變更申請書,隨同保單通過業務員或本人親自送(寄)到保險公司,及時辦理有關事宜。
如被保險人萬一出險,投保人應及時報險,要詳細說明出險時間、地點、情況,并于規定的期限內將出險通知書通過業務員或本人親自送(寄)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投保人在保單生效兩年并交滿兩年的保險費后,可提出退保申請。保險公司按現金價值表上載明的金額給付退保,保單效力即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