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衛生部介紹,自2013年起,我國農村醫保的重心已經向大病醫保轉移。那么農村醫保大病保險包括哪些病呢?
新農合大病醫療保險將農村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宮頸癌、終末期腎病、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類重大疾病納入保障范圍。病患者住院費用實際報銷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達到90%。
需要注意的是,大病醫療保險也有一定的限制,如果屬于以下情況之一,大病保險將依舊無法報銷:
1.未經批準在非定點醫院就診的(緊急搶救除外);
2.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工傷舊病復發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
4.因本人違法造成傷害的;
5.因責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殺導致治療的;
7.因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
8.按國家和本市規定醫療費用應當自理的。
從2002年開始,我國逐步建立了政府組織引導,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截止到2012年底,新農合制度已覆蓋約8.12億人,覆蓋率達98%以上。2013年,新農合全國人均籌資達到340元,其中各級政府補助增加到人均280元,新農合總籌資額可達到2700億元。根據衛生部介紹,2013年,新農合患者看病就醫的實際報銷比例爭取比2012年的50%左右提高5個百分點。
此外,衛生部對20種重大疾病制定了臨床路徑,遴選基本藥物,并以省為單位,實施集中采購,確保農民重大疾病用藥安全。同時,衛生部要求各地衛生行政部門,選擇診療條件良好,費用控制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較強的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作為參合農民重大疾病的定點救治機構。一般大病原則上盡可能在縣級醫療機構診治;復雜疑難病例,由接診醫院負責轉診到三級醫療機構。
大病重災往往帶給生活沉重的打擊,幸運的是有一份保險,可以幫助尋常百姓渡過難關,讓萬千家庭免遭因疾病而帶來的致貧、返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