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申報流程是什么?報銷后有哪些待遇?
1、什么是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傷害、患職業病、致殘或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或供養親屬從國家、社會得到法定的醫療生活保障及必要的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這種補償既包括受到傷害的職工醫療、康復的費用,也包括生活保障所需的物質幫助。
2、什么樣的傷害可以認定為工傷?
工傷必須是在工作過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傷害。能夠認定為工傷的大致有如下情形:
⑴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⑵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⑶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⑷患職業病的;
⑸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⑴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⑵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⑶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依法可以算做工傷。
3、什么樣的傷害不得認定為工傷?
職工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酗酒導致傷亡的;自殘或者自殺的,不能認定為工傷。
上述傷害即使是發生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也不能算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則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不能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