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是五種社會基本保險類型中的一種,是具有自身的獨特性的。一方面是因為它是完全由單位繳納的,不需要我們職工個人繳納;另一方面是因為享受報銷待遇的前提是必須在生產期間。那具體什么是生育保險呢?生育保險,是國家和社會對女職工在懷孕和分娩時給予的一種物質幫助。生育保險的主要內容是在女職工生育以及產前產后時,對她們提供醫療服務和產假期的生活保險待遇。
生育保險的目的也是非常明顯的,其實就是為了保障女職工的權益,它是為女職工提供生育津貼、產假和醫療服務,保障她們因生育而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時的基本經濟收入和醫療保障,幫助她們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從而體現了國家和社會對婦女在這一特殊時期的支持和愛護。
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用于保障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醫療待遇,用于保障女職工懷孕、分娩期間以及職工實施節育手術時的基本醫療保健需要。
生育保險作為一項社會保險制度,只適用于達到法定婚齡的已婚女性勞動者,并且還必須符合和服從國家計劃生育的規定。不符合法定年齡的已婚女性勞動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從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2、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并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在生育(流產)時仍在參保的職工,按有關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最后,生育保險的繳納問題我們還需要特別注意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不超過用人單位工資總額1%的,國家采取稅前支出方式間接補貼。由此可見,生育社會保險費仍由用人單位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生育保險,由國家財政單獨承擔,個人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