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值得尊重的,近年來,交通設施趨于完善之后,汽車產品也是非常多的,很多家庭都已經將汽車作為平時的代步工具了。尤其是在大城市,每天都是車水馬龍的場景,交通事故可以說是屢見不鮮。汽車在購買之后是必須要辦理保險的,但是保險產品之間也有很大的不同。那么,交強險屬于什么險種你知道嗎?具體的內容我們可以一起來看看下文的詳細介紹。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是由保險公司對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實行交強險制度就是通過國家法律強制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購買相應的責任保險,以提高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和基本的保障。
我國法律對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采取”雙軌制”立場,即在發生交通事故時交強險先行墊付,商業險再根據責任認定進行賠付。一般來說,保險公司是第一者,投保車主是第二者,被害人是第三者。和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一樣,交強險也是只保護第三者。和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一樣,交強險也是只保第三者。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有4種情況造成的損失交強險不負責任賠償和墊付: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2)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3)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信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4)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以上就是關于交強險的相關介紹了,一般來說,交強險雖然為了最大程度上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且有效基本的保障,但是具體的理賠額度還是比較有限的。因此,交強險雖然是過國家要求必須要辦理的險種,除此之外,還應當著增加一些其他保險產品,這樣才能使得之后的行車駕駛具備高好的保障。希望上述內容可以有效給大家帶來更加有力的幫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