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額保險是保險中的一個專有名詞,有很多的朋友們對它是很陌生的,但是想要投保保險的話,還是有必要對它作一些了解的,本文將為大家介紹足額保險。它是不足額保險的對稱,亦稱全額保險,足額保險是指保險金額等于保險價值的保險合同。在足額保險合同中,保險事故造成保險標的全部損失的,保險人應當按照保險價值全額賠償。如保險標的物存有殘值則保險人對之享有物上代位權,也可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在給付保險金中扣除該部分價值,當保險事故發生造成部分損失時,保險人應按實際損失確定應給付的保險金數額。
既然足額保險是相對于不足額保險而言的,那么他們之間的區別是什么呢?關于這一問題,小編整理了以下相關資料供您參考,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下。
首先定義不同,足額保險是指保險金額等于保險價值的保險。保險事故發生時,若保險標的全部損失,保險人按保險金額全部賠償,若部分損失,保險人按實際損失額賠償。不足額保險是指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的保險,在這種合同中,保險人對被保險人損失的賠償責任僅以保險金額為限,超出保險金額以外的部分損失,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實務中還有超額保險合同的情形,即保險金額大于保險價值。根據我國保險法的規定,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保險價值的,超過部分無效。
其次賠償方式不同,在不足額保險合同中,保險人的賠償方式有兩種:1、比例賠償方式,即按保險金額與財產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2、第一危險賠償方式,即不考慮保險金額與實際價值的比例,在保險金額限度內,按照實際損失賠償。這兩種賠償方式,根據保險合同種類的不同,由雙方當事人約定。
以上就是為大家介紹的“什么是足額保險”以及“足額保險與不足額保險的差別”的相關知識,我們在平時選擇保險的時候,最好選擇比較全面的保險的,這樣可以充分的保障我們的利益,最大程度的減少我們的損失,但是最重要的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