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溫州市基本醫療保險住院服務指南溫州市基本醫療保險住院服務指南,以及怎樣辦理溫州市出入院手續的介紹。
1.辦理入院。參保人員在定點醫院住院時,持住院單、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到住院登記處登記,刷卡辦理入院手續。
2.須預繳押金。預繳押金的多少,由醫院根據病情確定。參保人員住院,有一部分費用應由個人承擔。這部分費用按規定在入院時預付押金,出院時結算,多退少補。住院期間預付押金不夠時,患者應及時補繳。
3.辦理出院。參保病人住院期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該統籌基金支付的,醫院按規定與社保經辦機構結算。參保病人辦理出院手續時出示社保卡,向醫院付清按規定由個人自付的費用,即可出院。
出院時最多可帶多少天藥量?
1.急性病不得超過7天量,慢性病一般不得超過15天量。
2.患有惡性腫瘤、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精神分裂癥、器官移植后的抗排異治療、高血壓、冠心病、肺結核、糖尿病、慢性肝炎、慢性腎功能衰竭的血透與腹透等十二種慢性病、老年病可放寬至一個月。
參保人員用藥、檢查、治療有何規定?
1.藥品目錄與《醫療服務目錄》實行準入管理,其藥品、醫療服務項目分“甲類”和“乙類”。使用“甲類”發生的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支付;“乙類”指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項目,使用“乙類”發生的費用,先由參保人個人自理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使用未列入以上“二目錄”規定支付范圍的藥品與醫療服務項目以及醫用材料,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
2.臨床醫師根據病情開處方及參保人員購買和使用藥品不受藥品目錄的限制。
3.定點醫療機構應當根據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治療的原則為參保人提供醫療服務。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用材料的應用,應符合臨床診療規范;在保證醫療質量的前提下,應選擇價格適中的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用材料,以減輕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負擔。
關于醫療保險的內容就是這樣的,希望上面的內容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