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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兒醫保辦法實行以后解決了少兒大病基本醫療保障,將少兒學生的門診大病和住院醫療費用,納入基本保障范圍內。參加少兒基本醫保的孩子,不可以重復享受原來家屬單位勞保中的住院和門診大病報銷或農村合作醫療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費報銷。
一、哪些人可以參加上海少兒醫保
少兒學生基本醫保制度的對象(簡稱“保障對象”)是:①具有上海市戶籍,年齡在18周歲以下的人員。②具有上海市戶籍,年齡在18周歲至20周歲,在各類中等學校(含高中、中專、技校、職校和特殊學校)就讀的在冊學生。③具有上海市戶籍,年齡在20周歲以下的復讀生等。
具體是:①經上海市人事部門批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來滬工作人員的適齡子女。②符合上海市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父母一方是上海市戶籍,目前尚未報入上海市戶籍的學齡前嬰幼兒。
二、少年兒童醫保怎樣辦理
1、提供的資料
參保人員戶口簿和身份證(16周歲以下未領取身份證的除外)、社保卡。
2、辦理手續:
少兒學生基本醫保制度年度為當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可按下列方式按年度為保障對象辦理登記手續:
①中小學在校學生、托幼機構在冊幼兒,由所在學校、托幼機構負責集體辦理登記手續。
②未入托嬰幼兒、輟學人員、在外省市長期居住或就讀的人員,請到戶籍所在的街道(鄉鎮)醫療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③新生兒,請監護人到戶籍所在的街道(鄉鎮)醫療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提示:辦理費用為社/醫保卡25塊,醫保個人繳費標準每年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