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一旦生病就成了父母親最為擔憂的事情,尤其是在現下醫療費用如此高額的情況下,時常小病小痛就醫住院也是一件讓人特別頭疼的事。今年無錫市為了進一步完善當地的醫療保障體系,解決事業單位職工女子的醫療問題,在政策上推出了一些新的改動。想要了解更多關于無錫市兒童統籌醫療保險新政策須知有哪些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無錫市兒童統籌醫療保險新政策須知
政策規定,在無錫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冊職工的子女在18周歲以下的可以申請無錫市兒童統籌醫療保險,參加工作或已進入大專大學院校的除外。并且子女在市外父母有一方已經參保統籌醫療險的,也不作為參保對象。
本次調整內容大約有以下幾點:
1、個人以及家長單位的參保交費手續和享受醫療待遇仍舊按照往年樣式執行。其中的兒童統籌醫療保險定額為每人每年780元,個人交費150元,財政補助370元,家長單位交費260元。
2、單位如有新增的子女人員,按照交費標準為6月30日之前辦理交費手續的,家長單位交納全年費用;在此日期之后的,家長單位交納半年費用。
3、參保無錫市兒童統籌醫療保險的人員可以在符合結算報銷的醫療費用之中個人負擔30%,兒童統籌醫療基金負擔70%。
4、在用藥范圍上必須符合《無錫市藥品報銷范圍》,如有超出,還是需要個人自費。
5、醫療服務設施范圍主要包含了床位費、門急診等,但按照一定的核定標準來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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