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的相關規定有哪些?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廣東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的相關規定有哪些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一、基本原則
(一)權利義務對應原則。參保人在各參保地按規定參保繳費,養老保險待遇根據本人繳費情況按規定計發。
(二)責任共擔原則。各參保地要負責保管好參保人的參保繳費信息,分段計算應承擔的養老待遇支付責任。
二、適用對象
(一)按照《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的規定,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的不同地區(地級以上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在本辦法實施前尚未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適用本辦法。
(二)參保人跨省(區、市)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三、養老保險關系轉移
參保人在新就業地繼續參保后,應當向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索取養老保險參保憑證,交由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接續本人養老保險關系并存檔。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發給參保人養老保險參保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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