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合報銷比例
1、原則上規定,參合農民每人每年補償標準最高不超過6000元。參合農民因患大病,當年醫療費數額特大的實行二次補償。二次補償最高限額不超過6000元。即參合農民當年因患大病住院治療,當年可享受最高12000元的補償。少數縣市制定的方案略高于此標準。
2、新農合政策范圍內的住院費用和報銷比例也由60%提高到了70%,最高的支付限額已經從3萬元提高到不低于5萬元。同時各地還將普遍開展新農合的門診統籌,農民門診就醫也可以按照比例來報銷。這個報銷比例是根據醫院等級來的,而不是按照市級或者縣級來的,另外各個省根據當地經濟水平不同,報銷比例也會有5%的差異:
門診報銷比例上調至30%,住院報銷比例一級醫院不低于75%、二級醫院不低于55%、三級醫院不低于45%,政策范圍內住院實際補償比達到70%,最高封頂線10萬元,達到農民年人均純收入10倍以上。基本藥物、中藥飲片(包括院內中藥制劑)及中醫針灸、推拿、拔罐、刮痧等中醫適宜技術報銷比例提高10%。
3、衛生部會同民政部啟動農村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工作,由農村兒童先心病和急性白血病開始,逐步擴大到20種疾病。新農合在限定費用基礎上,將重大疾病的報銷比例提高到70%,對于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醫療救助再補償20%。
根據醫改要求,各地將以省(市)為單位全面推開兒童白血病、先心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等8類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并在1/3左右的統籌地區,將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等12類疾病納入農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試點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