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溫州生育保險報銷的時間期限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溫州生育保險報銷上限時間期限是多久?
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職工,應當在產后或者術后3個月內向指定的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申請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和結婚證;
(二)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三)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手術證明;
(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五)醫療費用收據等有關材料。
受委托代為申領的被委托人,需提供申領人出具的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