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生育保險報銷條件有變動嗎?報銷需要哪些材料?其流程是什么?根據寧夏出臺的《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規定:新參保靈活就業人員自參保等待期(6個月)滿后開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為大家講述寧夏生育保險報銷條件。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寧夏生育保險報銷的流程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寧夏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1、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不含政策外懷孕而采取的補救措施);
2、參保人在生產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兒出生日期為準),已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滿6個月以上(含本數),且生育前一個月按時繳納醫療保險費。
生育保險報銷的流程
由本人(或親屬)到定點醫療機構填寫《銀川市生育保險醫療服務審核確認表》→定點醫療機構確認→單位確認→醫保中心進行確認→定點醫療機構醫療→醫保中心報銷相關待遇。
生育保險報銷材料
1.醫院正式發票;
2.疾病診斷證明、出院證;
3.小孩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復印件);
4.剖腹產提供病歷復印件【病歷首頁+手術記錄(加蓋醫院章)】;
5.產前檢查(提供450元門診發票);
6.生育第一胎提供健康服務證(原件、復印件)、第二胎提供再生育證(原件、復印件);
7.結婚證(原件、復印件);
8.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9.醫保卡復印件(需到建行激活經融功能);
10.獨生子女證(自愿領取,原件、復印件);
11.男女雙方都有生育保險,領取獨生子女證后,可雙方都享有生育險(必須在產假期間領取享受2078元);
12.男方參保、女方未參保的,男方提供單位證明(證明第幾胎),女方提供社區證明(無工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