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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惑1:生育保險基金支出范圍是什么?
按照《南寧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試行)》規定,生育保險基金用于支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用補貼;職工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補貼。
疑惑2:如何計算生育津貼標準?
女職工生產、自然流產或終止妊娠的,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假期間,以其生產、自然流產或終止妊娠的當月所在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人均月繳費基數為標準按月發給生育津貼,不足一個月的按日歷天數計發。
疑惑3:生育醫療費用補貼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女職工妊娠單胎滿28周及以上順產的,一次性補貼1800元;難產或多胞胎順產的,一次性補貼2300元;多胞胎難產的,一次性補貼2500元。
女職工懷孕不滿14周自然流產或因醫學需要終止妊娠的,一次性補貼300元;懷孕滿14周不滿28周自然流產或因醫學需要終止妊娠的,一次性補貼400元;懷孕滿28周及以上因醫學需要終止妊娠的,一次性補貼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