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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失業后打算自主創業,他想知道失業保險金如何辦理一次性申領。那么,失業保險金可以一次性申領嗎?具備哪些條件才可以一次性申領失業保險金?申領時需攜帶哪些證件?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后,還能享受每個月的醫療補助金嗎?
已經領取失業保險金半年的張先生最近打算自主創業,從事個體經營。他想知道失業保險金能否一次性申領,手續該如何辦理。
失業保險金一次性申領需具備哪些條件
記者隨后與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失業保險管理科負責人取得了聯系。據介紹,失業保險金一次性申領需具備下列條件:一是進行了失業登記的;二是失業人員組織起來就業和自謀職業已領取了營業執照;三是按規定已接受了再就業培訓;四是領取失業保險金2個月以上。
一次性申領失業金時,需攜帶營業執照的原件、復印件(如果與他人合伙創業,營業執照法人非本人時,需提供合伙證明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申請,并填寫社保部門提供的申報表,于每月10日前到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服務大廳(唐宮路與玻璃廠路交叉口西)二樓的6號窗口辦理申請,待審批通過后,當月月底就可領取剩余的失業保險金。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有多長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按其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累計繳費時間分段計算。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每滿1年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5年不足10年的,每滿1年增領1個半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每滿1年增領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按照現行市區最低工資標準800元計算,失業人員每月可領取的失業金為最低工資標準的80%,即640元;另外還有醫療補助金為失業金的10%,即64元。但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如果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將不再發放每月64元的醫療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