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財政部發布消息稱,5月1日起將會在上海等三個地點試點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這個消息無疑是正在推行養老保險的一個十分利好的消息。而且作為愛好穩健投資的朋友來說,為自己的老年生活準備一筆儲蓄投資也是愿意的,關鍵是不計入個稅。那么到底什么是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呢?
一、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是什么
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是由保險公司承保的一種商業養老年金保險,主要面向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社會公眾,公眾投保該商業養老年金保險,繳納的保險費允許稅前列支,養老金積累階段免稅,領取養老金時再相應繳納,這也是目前國際上采用較多的稅收優惠模式。
運作上投保人在稅前列支保費,在領取保險金時再繳納稅款。
新“國十條”(《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試點,明確規定,2015年內啟動試點工作。新“國十條”當中明確提出要把商業保險建設成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要求商業保險成為家庭和個人商業保障計劃的主要提供者。
二、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具體規定是什么
據悉,對試點地區個人通過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一定標準內稅前扣除;計入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領取商業養老金時再征收個人所得稅。具體規定如下:
1.個人繳費稅前扣除標準。取得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其繳納的保費準予在申報扣除當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限額據實扣除,扣除限額按照當月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辦法確定。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自然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其繳納的保費準予在申報扣除當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限額據實扣除,扣除限額按照不超過當年應稅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辦法確定。
2.賬戶資金收益暫不征稅。計入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在繳費期間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3.個人領取商業養老金征稅。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按月或按年領取商業養老金,領取期限原則上為終身或不少于15年。個人身故、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全殘或罹患重大疾病的,可以一次性領取商業養老金。
對個人達到規定條件時領取的商業養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稅,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計入“其他所得”項目。
三、大家關注中心的問題
1.關于繳費稅前扣除。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享受遞延納稅優惠時,以中保信平臺出具的稅延養老扣除憑證為扣稅憑據。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和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應及時將相關憑證提供給扣繳單位。扣繳單位應按照本通知有關要求,認真落實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政策,為納稅人辦理稅前扣除有關事項。個人在試點地區范圍內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所得的,只能選擇在其中一處享受試點政策。
2.關于領取商業養老金時的稅款征收。個人按規定領取商業養老金時,由保險公司代扣代繳其應繳的個人所得稅。
四、各部門協同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試點期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完善養老賬戶管理制度,制定銀行、公募基金類產品指引等相關規定,指導相關金融機構產品開發。做好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信息平臺與商業銀行、稅務等信息系統的對接準備工作。同時,由人社部、財政部牽頭,聯合稅務總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等單位,共同研究建立第三支柱制度和管理服務信息平臺。
試點結束后,根據試點情況,結合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制度建設的有關情況,有序擴大參與的金融機構和產品范圍,將公募基金等產品納入個人商業養老賬戶投資范圍,相應將中登公司平臺作為信息平臺,與中保信平臺同步運行。第三支柱制度和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建成以后,中登公司平臺、中保信平臺與第三支柱制度和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對接,實現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宏觀監管。
以上就是小編總結的此次財政部關于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制度試點工作的相關規定知識點,相信通過以上的知識,大家對什么是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有了一定的了解,在5月1日后選擇穩健的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為自己的老年生活更豐富多彩增加一筆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