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了醫療保險怎么辦?一旦失業就代表五險斷繳,其中醫療保險也會面臨斷繳,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怎么辦,那么失業了醫療保險怎么辦呢?下面我們對此了解一下,希望有所幫助。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失業后醫療保險該怎么辦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失業了醫療保險怎么辦?
1、失業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申領醫療補助金,如大連地區每月的門診醫療補助金為40元,但不足以保障大病、重病。職工在就業期間,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了醫療保險費,因暫時失業就無法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盡合理。本法對現行做法作了改變,將申領醫療補助金改為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這是本法的又一大亮點。
2、失業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由失業保險基金負擔
失業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失業人員無需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基金所支付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個人應當繳納的部分和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的部分,統籌地區可以對繳費標準等作出具體規定。
失業人員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為上一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費率為14%(其中2%視為個人繳費),所需費用由失業保險基金統一支付,失業人員個人不繳費。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期間,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失業了醫療保險怎么辦?失業人員自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當日起,按照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相關規定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期間,不再享受《上海市失業保險辦法》規定的相關醫療補助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