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會隨著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而有一些調整,據悉養老金將實現“十二連漲”,那么吉林省對養老金的上漲有哪些具體規定?接下來,編輯整理了吉林企業養老金調整的一些最新消息。歡迎閱讀!
吉林省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80元,吉林省有關政府日前聯合下發了《關于調整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吉林省勞政資〔2015〕17號)。根據通知,吉林相關退休人員可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通知每人每月增加80元。
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是2005年以來連續第12次調整。這次,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惠及26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調整水平略高于按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10%的全國平均調整水平。
據了解,在本次調整中,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80元,比2015年提高15元。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檔次劃分與2015年一致,此外掛鉤調整首次增加了與本人月基本養老金掛鉤。傾斜調整部分,對高齡退休人員各檔次傾斜調整均比上年標準高10元;對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職工,繼續給予傾斜并適當提高傾斜標準。
養老金上調漲工資注意以下幾點:
關注一:調整標準
1、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36年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5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調整。
2、與養老金水平掛鉤。以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底由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照1%的比例計算。
關注二:特殊調整。以下人員在上述調整標準基礎上,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7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8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90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上述標準調整后,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調整后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3、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縣(市、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4、工傷退休人員調整額不足99元的,調整為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