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大病可以說是一個非常大的打擊,不知是對于個人,而且一個普通家庭也是沉重的打擊。一旦患上大病,不僅會使患者因治療而無法繼續工作,導致收入減少,而且由于短期內需要花費大量的醫療費用,給家庭帶來巨大的經濟壓力。為了提高生活保障,許多人都參加了大病補充醫療保險。現介紹大病醫療保險的承保范圍。
大病補充醫療保險
目前,可享受大病醫療保險保障的疾病有20種,分別是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終末期腎病(尿毒癥)、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
據了解,大病補充醫療保險主要是在基本醫療保險進行報銷后才能進行的。當參保者患有大病,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計算出年度自付的總合規醫療費用,如果這個費用超過上個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的年收入,那么超出的部分至少能通過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報銷50%。
全國推行的大病補充醫療保險要求上不封頂,一般來說合規醫療費用越高,報銷的比例也就越高,報銷比例高的地區如江蘇太倉能達到82%。有的地區甚至規定當年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可報銷金額達到50萬元以上時,最高有90%的報銷比例。
以罹患大病當年總共花費35萬元治療為例,其中15萬元由醫保報銷,剩下的20萬元就是個人自付的部分,經過審核其中合規醫療費用為16萬元。
假定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年收入為4萬元,那么自付部分減掉這4萬元,剩下的12萬元就進入了大病補充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以分段補償中10萬元至15萬元這檔報銷60%的比例計算,可以再次報銷7.2萬元。在35萬元的醫療費用中,個人一共承擔12.8萬元。
而在醫療保障更加齊全的上海、深圳等城市,除了住院大病醫療費用的報銷,還能再享受門診大病醫療的報銷。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和門診大病補充醫療保險結合起來,能讓患病家庭的現金流動加快,減輕家庭籌集醫療費的壓力。因為住院大病報銷的費用緊接著可以用于支付門診治療費用,而門診治療費用還可以通過門診大病補充醫療保險繼續報銷。
但需要提醒的是,大病門診醫療報銷雖然不需要額外支付保費,但必須先辦理掛號手續。本院門診大病登記申請表、社保卡或醫療保險卡在本院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