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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新農村社會養老險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以保障農村居民年老時的基本生活為目的,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養老待遇由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一項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基本原則
堅持“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基本原則。堅持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相適應;權利與義務相對應;政府主導和城鄉居民自愿參保相結合;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
新農村社會養老險特征
最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實行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養老待遇,國家財政全額支付最低標準基礎養老金;二是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辦法,地方財政對農民繳費實行補貼。
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現役軍人、服刑勞教人員)、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愿參加新農保。基金籌集
基金籌集: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1、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目前我縣繳費標準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共5個繳費檔次。參保人可根據本人的經濟能力在上述5個繳費檔次中選擇一個檔次按年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參保應按年繳費,五個檔次不允許突破,以后按省統一部署,結合農村居民人均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2、集體補助。村集體、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可以對參保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給予補助或資助,具體補助標準由村民或職工代表大會民主確定。
3、政府補貼
(1)對按年正常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每年給予30元繳費補貼。
(2)對農村重度殘疾對象,按最低繳費標準100元繳納,本人負擔19元,政府為其代繳81元養老保險費。農村重度殘疾對象是指殘疾等級為1、2級,并辦理了第二代殘疾證的人員。
(3)政府對參保人繳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代繳養老保險費所需資金,有省、縣按1∶1的比例分擔。
參加新農保政府如何給予補貼
農村居民參保繳費時,地方財政為參保人給予定額補貼。補貼標準為:繳費100元補貼30元;繳費200元補貼35元;繳費300元補貼40元;繳費400元補貼45元;繳費500元補貼50元。所需資金,省級財政補助60%,試點縣(市、區)財政補助40%。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由試點縣(市、區)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