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根據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財產保險監管部下發的《關于做好財產保險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險理賠服務和保險產品開發有關工作的通知》(財險部函[2020]34號),為積級響應銀保監會號召,體現保險愛與責任的行業宗旨,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平洋產險”)特將部分產品的保險責任進行擴展,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保險責任擴展說明
(一)保險責任擴展:
1、在“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基礎上擴展保險責任:合同生效后,若被保險人首次經醫院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并因此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適用“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責任。
2、在“意外傷害殘疾保險金”基礎上擴展保險責任:合同生效后,若被保險人首次經醫院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并因此導致被保險人殘疾的,適用“意外傷害殘疾保險金”責任。
(二)取消等待期(疾病觀察期)、免賠額、責任免除、定點醫院及非醫保自費費用限制:
1、取消醫療險產品等待期(疾病觀察期)及免賠額限制。如客戶首次經醫院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引起的肺炎,不受醫療險產品條款中等待期(疾病觀察期)及免賠額限制。
2、取消醫療險產品中“特定傳染病”的免責事項 。如客戶首次經醫院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引起的肺炎,不受醫療險產品條款中“特定傳染病”責任免除的限制。
3、取消定點醫院限制。如客戶首次經醫院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引起的肺炎,客戶進行就診的,以快捷、方便為主,取消醫療險產品條款中的醫院級別限制。
4、取消非醫保自費費用限制。如客戶首次經醫院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引起的肺炎,以保證療效優先,出險客戶就診中對癥治療的醫保范圍內費用、非醫保自費費用均可賠付。
上述保險責任擴展適用于投保頁面、投保單、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列明可擴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身故或殘疾的保險產品銷售方案以及醫療險中取消等待期(疾病觀察期)、免賠額、責任免除、定點醫院及非醫保自費費用限制的說明。
產品清單后附。
二、保險責任擴展有效期間
意外身故及殘疾責任擴展:適用于自2020年2月6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新投保保單。
取消等待期(疾病觀察期)、免賠額、責任免除、定點醫院及非醫保自費費用限制:適用于2020年2月6日前已生效且仍有效的保單以及自2020年2月6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新投保保單。
以上責任擴展及限制取消僅限于政府公告的疫情期間,解釋權歸于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公司個客部及車意險理賠部)。
三、理賠服務說明
針對已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客戶,太平洋產險已主動提供有“責任、智慧、溫度”的太保服務,理賠方面包含如下舉措:
(一)多渠道受理報案
為客戶提供柜面報案、微信報案、95500電話報案等多渠道、7×24小時報案服務。
(二)開通理賠綠色通道
凡購買其醫療險產品的客戶,如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出險,將獲得全方位的便捷保險理賠服務。對于客戶因該類疾病而支付的醫療費用,只要確定費用金額,公司將依據條款約定第一時間完成賠付。
(三)啟動特案預賠服務
對于急需資金的客戶,公司將依據條款約定第一時間完成賠付,遇特殊緊急情況可以現金支付以滿足客戶需求,緩解客戶就診壓力。
(四)協助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工作
各分公司及轄內各機構將全力協助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相關處置工作。
四、重要提示
本公告所稱醫院,是指國家各級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醫療救治;本公告所稱新型冠狀病毒,是指世界衛生組織(WHO)命名的“2019新型冠狀病毒”(簡稱:2019-nCoV);本公告所稱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需由國家衛生行政機關指定的醫院或者國家正式衛生檢疫機構確診。
本公告意外身故及殘疾保險責任擴展,對于新投保保單(2020年2月6日后投保)生效前,已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確診患者、疑似患者、無法排除感染可能的發熱患者、確診患者的密切接觸者的被保險人不適用。
五、業務辦理
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為確保客戶身體健康、保險保障服務暢通,太平洋產險升級多項服務舉措,鼓勵用戶足不出戶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太保專享賠”、7*24小時95500客服熱線辦理承保、退保、理賠、客服等服務項目,以減少人們流動性交叉感染。
附:產品清單
產品名稱 | 適用范圍 |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個人意外傷害保險 |
適用于因新冠病毒肺炎導致的“意外傷害身故”、“意外傷害殘疾”責任的擴展 |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駕乘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2013版) | |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學生幼兒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 | |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體育健身運動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 |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君安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2013版) | |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高端住院醫療保險 |
適用于因新冠病毒肺炎取消等待期(疾病觀察期)、免賠額、責任免除、定點醫院及非醫保自費費用限制的規定 |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住院醫療保險 | |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個人高額醫療保險(H2017) | |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安心百萬醫療保險(H2017) | |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個人住院醫療保險(H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