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我國計劃生育保險制度現狀是怎么樣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計劃生育保險是為貫徹計劃生育基本國策提供配套服務的一系列保險業務的總稱,是為所有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成員,包括父母及子女提供的一種保障。
一般情況下,將與計劃生育有關的險種統稱為計劃生育保險。計劃生育保險主要是針對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帶來的或加重的風險,包括計劃生育家庭的手術風險、子女成長風險、子女健康風險、父母養老風險、父母健康風險等。從這一點來講,計劃生育保險主要包括生育保險、獨生子女保險、計劃生育夫婦養老保險及健康保險等。
1978年3月5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提倡和推行計劃生育。”中國計劃生育保險始于20世紀80年代中期,1985年由遼寧省、福建省的部分地區計劃生育委員會、計劃生育協會與人民保險公司率先開辦,之后逐步擴展到全國各地的計劃生育系統。
截至目前,我國實施的計劃生育保險制度在一些省市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從全國范圍來看,還有很多問題亟待解決。
首先,計劃生育保險方面的法律法規嚴重缺失。
計劃生育保險在中國已有20多年的發展歷史,但截至目前還沒有一部專門針對計劃生育保險的法律法規,這給計劃生育保險的全面實施帶來了一定的障礙。
其次,計劃生育保險制度缺乏統一的管理。
表現在:各地區自主開展計劃生育保險,國家并沒有從政策層面上統一部署;實施主體多元化;保險資金的運作不一致。這都會影響以后計劃生育保險的轉移,從根本上影響計劃生育家庭的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問題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