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州市社保局最新發布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惠州市社會保險費征收率上下限和繳費基數相應調整。調整后,各險種社會保險繳費比例、繳費基數上限和繳費基數下限的具體標準見以下介紹。
惠州市社保繳費標準
【實施時間】:2018年1月1日起
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一、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繳費比例:個人繳費8%;
繳費基數上限:13404元;
繳費基數下限:2408元。
【注】: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職員單位不繳費,但合同制職工及臨時工單位繳費比例為15%。
二、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繳費比例:單位15%,個人8%;
繳費基數上限:13404元;
繳費基數下限:2408元。
三、國有/集體企業:
繳費比例:單位15%,個人8%;
繳費基數上限:13404元。
繳費基數下限:2408元。
四、外資/民營企業:
繳費比例:單位12%,個人8%;
繳費基數上限:13404元;
繳費基數下限:2408元。
五、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
繳費比例:單位12%,個人8%;
繳費基數上限:13404元;
繳費基數下限:2408元。
六、農村基層干部養老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12%,個人8%;
繳費基數上限:13404元;
繳費基數下限:2408元。
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一、綜合醫保:
繳費比例:單位6.5%,個人2%;
繳費基數上限:11781元;
繳費基數下限:2356元。
二、綜合醫保(靈活就業):
繳費比例:單位6.5%,個人2%;
繳費基數上限:11781元;
繳費基數下限:23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