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經歷過這樣的困境嗎?沒有錢,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你沒有錢,但你卻不好意思請你的家人或好朋友幫忙度過難關。現在你覺得很難過,但你知道嗎?如果有一天你失業了,你可以得到一筆錢——失業補償金!那么,失業補償金如何領取呢?
失業保險金是國家為失業人員提供的最基本的社會保障,但并非所有失業人員都能獲得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一定的條件,只有符合條件的人才可以領取自己的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是什么?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申請失業救濟的條件: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要求包括: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保險只有在街道登記的失業者才能申請)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二、哪些情況停止領取失業金
失業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停領失業保險金:
1、重新就業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就業服務機構介紹工作達到規定次數的;
6、失業人員死亡的。
三、失業金領取標準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四、失業金怎么計算
決定失業保險金發放金額的兩個主要因素就是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與失業金每月發放標準。一般領取期限越長,發放標準越高則失業保險金發放金額越多。
其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失業金領取金額=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X失業金每月發放標準。
五、失業金領取期限
根據我國失業保險的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主要根據失業前單位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金的累計期限確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的最高期限為累計繳費時間超過1年、不滿5年、累計繳費時間超過5年、不滿10年的18個月的12個月,在累計繳費時間超過10年24個月的情況下,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但具體領取期限根據本地失業保險政策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