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是中國一線城市之一,很多人關心上海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條件。上海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條件是什么?小編將為您解答這個問題,希望能幫助您了解相關信息,并祝您閱讀愉快!
一、上海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條件
根據《上海市失業保險實施細則》,失業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不愿意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終止就業;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本人在職期間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解除、終止勞動或者工作關系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按照本細則規定辦妥失業登記、求職登記和失業保險登記手續,并有求職要求。該細則還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就業服務機構認定后,從次月起暫停發放失業保險金;進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學校學習;從事有勞動報酬的工作;應征服兵役;被勞動教養或被判刑收監執行的。上述原因消失后,失業人員可申領剩余期限的失業保險金。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2、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3、本人在職期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4、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或者工作關系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
5、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并有求職要求。
二、申領失業保險金的程序:
本單位職工被辭退→到戶籍所在街道社保服務中心辦理失業登記,并出具《失業人員通知單》→提出申領商業保險待遇的,填寫“失業保險登記表”→在規定日期,失業人員攜勞動手冊到區職介分中心→失業保險部門將核定好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和發放標準記載于勞動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