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條件是什么?在制定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條件方面,是否存在地區差異?這篇文章將向您簡要介紹南京市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條件,希望能幫助您了解相關信息,并祝您閱讀愉快!
失業者申請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是什么
答案: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單位和本人已履行繳費義務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主動接收職業指導、職業培訓和就業服務。無正當理由,兩次拒絕勞動保障部門所屬就業服務機構介紹就業的,停止發放其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審核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答: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應先到市(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備案手續;憑備案審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系;于職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到市(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審核及檔案轉移手續,并及時向失業人員出具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待遇審核意見。
在領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是否可以享受到補貼?
答: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繼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按規定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個人申請后由失業保險基金予以補助,但同時不再享受失業保險的醫療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