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湖南省農村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怎樣的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對于湖南農村居民而言,整合湖南省農村醫療保險與城鎮居民醫保,會進一步提高自己的醫療保障水平,讓自己享有更好的待遇。那么其報銷比例是多少?居民花費的醫療費用、選擇的醫療機構不同,最終的報銷比例會受到影響,建議您詳細閱讀下文。
門診報銷
目前,湖南省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中并未涉及到門診醫療報銷比例,但2016年,其門診醫療報銷比例為50%。
住院報銷
城鄉居民醫保基金設置住院起付標準,住院起付標準: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不低于200元;縣級醫療機構不低于500元;市級醫療機構不低于1000元。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由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按比例支付: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不低于80%;縣級醫療機構不低于70%;市級醫療機構不低于60%。
參保居民在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按照上年度各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次均費用的10%左右確定,且不低于1500元,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大病報銷
對參保人員一個自然年度內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費用原則上分四段累計補償:3萬元(含)以內部分報銷50%,3萬元以上至8萬元(含)部分報銷60%,8萬元以上至15萬元(含)部分報銷70%,15萬元以上部分報銷80%,年度累計補償金額不超過20萬元。
提示:湖南省農村醫療保險與城鎮居民醫保有著相同的報銷比例,其中在住院方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報銷比例不低于80%,縣級醫療機構至少報銷70%,市級醫療機構不低于60%;在大病方面,主要分為四段累計賠償,最高可報銷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