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了解更多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新政策,請參見以下介紹。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新政策規定,凡符合條件的普通外來務工人員均可參加上海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符合條件的普通外籍職工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等具體保險項目。參加上海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后,這些流動人口享受的社會保障水平將有明顯提高。
對于按照新政策申請繳納上海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所需準備的材料與一般規定相差不大。”即多出一份材料,其他地方勞動管理部門出具的用工記錄登記表。
雖然社保新政規定,外省市城鎮戶籍的從業人員,符合條件的,應當繳納社保。但是新政出臺前用人單位已經替外來從業人員繳納綜保,且目前還在合同期內的,可以協商決定是繼續繳納綜保還是改交上海城鎮職工社會保險。需要說明的是,這類人群合同到期后如果與單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新一輪合同期內應當按此次新政規定,繳納上海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另外,新政實施之后,單位新進外來從業人員,按規定應當繳納上海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則必須按規定執行。
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和生育保險。
大城鎮就是俗稱的城保,小城鎮就是鎮保,兩者的繳費比例不同。
城保的繳費比例是:養老保險30%(單位22%,個人8%),醫療保險14%(單位12%,個人2%),失業保險3%(單位2%,個人1%),工傷和生育保險各為0.5%(單位繳納,個人不繳納)。
城鎮保險繳費比例為25%,其中養老保險17%,醫療保險5%,失業保險2%,工傷保險0.5%,生育保險0.5%,即:上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