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新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政策和報銷標準,請參見以下介紹。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實行市級統籌,全市統一政策、統一標準、統一程序。
新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政策
從自治區人社廳了解到,各級城鎮居民財政補助標準提高60元,人均達到390元,比全國高出10元。同時,為建立政府和個人合理分擔可持續的籌資機制,城鎮居民個人繳費在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人均不低于120元。
據介紹,新增籌資將主要用于提高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待遇水平,落實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待遇政策,實現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達到75%左右,逐步縮小與實際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之間的差距。
此外,年底,所有地級以上統籌地區全面啟動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進一步提高經基本醫保報銷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中大病保險的支付水平,實際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未成年人和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失業居民為主體的醫療保險制度。自治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從2007年開始實施,2010年全面啟動。參保人員一年一次性繳費,籌資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