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計劃生育手術費和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
(1)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女職工在產假期間的工資。如果生育津貼低于自己的工資標準,差額部分由企業補償,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是女工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產假天數的30倍。
(2)參加生育保險滿一年,生育(流產)時仍被保險的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3)生育保險待遇和生育津貼的發放標準,以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準。并按規定節假日計算發放:
生育津貼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1)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2)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天X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具體是如何規定呢?我們一起來具體的了解一下相關規定:①正常產假90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②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③晚育假增加15天;④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30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⑥流產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