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第二個子女,也可以享受相應的生育保險待遇。生育津貼規定:“女職工的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難產假15天,多胞胎產假15天,每多生一個嬰兒產假15天,晚育和領取獨生子女證產假135至180天,按照所在企業的具體規定計算”。
生育保險的報銷流程是什么?
<P>一、如何申領或支付生育保險金1.生育生活津貼
在生育或終止妊娠后90日內由生育職工本人或其書面委托人持規定材料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申領。
2.產前檢查費
由職工個人全額墊付,在生育或終止妊娠后90日內由生育職工本人或其書面委托人持規定材料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申領。
3.門(急)診、異地及在非生育保險協議服務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
參保職工生育、終止妊娠及治療并發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等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或在異地及非生育保險協議服務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全額墊付,并將相關憑證妥善保存。手術或治療結束后90日內由生育職工本人或其書面委托人持規定材料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申領。
4.生育、終止妊娠及治療并發癥的住院醫療費用
參保職工在其規定的生育保險協議服務機構分娩、終止妊娠以及治療并發癥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應由個人支付的部分,由職工個人與醫院直接結算,應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與協議服務機構結算。
二、參保職工申領生育或終止妊娠待遇需提供什么資料
1.本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2.代為申領,提交申領人身份證和委托書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3.《(再)生育服務證》和復印件;
4.協議服務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收據、費用清單、出院證明、嬰兒出生、死亡、流引產醫學證明、專家鑒定證明等;
5.異地生育的需提供單位證明及醫院級別證明;
6.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參保職工申領計劃生育手術待遇需提供什么資料
1.本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2.代為申領,提交申領人身份證和委托書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3.結婚證及復印件;
4.門診病歷、處方、檢查報告、費用清單、醫療費用收據等;
5.協議服務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手術證明;
6.實行重新開放,必須出具區縣(自治縣、市)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生殖服務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