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月3日消息,自7月1日起,北京市大幅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和失業保險標準。最低工資標準在原800元的基礎上提高20%;失業保險費每檔提高11.36%;農民合同工一次性生活補助標準由398元提高到468元。
據介紹,根據北京市最低工資制度,2009年以前每年調整一次,平均增長10.02%。為了應對2009年世界金融危機的沖擊,北京市沒有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事務部的要求,考慮到企業面臨的困難,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今年,經北京市政府批準,根據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就業形勢和物價水平,將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800元調整為每月960元。
同時,調整了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每小時9.6元提高到每小時11元;法定節假日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每小時22元提高到每小時25.7元。北京市有關部門抽樣調查結果顯示,最低工資標準從800元/月調整為960元/月后,北京市有約10萬人直接因此提高工資水平。
此外,為提高失業人員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據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按照《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失業保險金標準應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原則,考慮到今年北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實際,今年失業保險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平均每檔上調70元,增長11.36%。按此標準,最高可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為741元/月,最低可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為632元/月。農民合同制職工一次性生活補助標準由398元上調到468元,新標準擬于7月1日起執行。
新的最低工資標準、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失業保險養老金標準自7月1日起實施。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用人單位,以及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按照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