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第四條規定,在懷孕、分娩、哺乳期間,不得降低女職工的基本工資。但2016年產假期間的工資呢?如果你不知道,跟著編輯看下面的細節!
如果你所在單位沒有為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那么你的產假工資應該由用人單位支付。當然,各單位企業發給女職工的產假工資,根據不同地區、本單位或企業制度的規定會有所不同,但產假工資不得低于職工基本工資。國家規定。
生育津貼怎么了?
中國很多省市地區都規定了單位必須為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職工個人不需繳納生育保險費)。如果你所在單位為女職工繳納了生育保險,那么你的產假工資表現為生育津貼。生育津貼的數額取決于你所在地區的生育保險政策和單位為你制定的社保基數標準。女職工生育后,地方社保機構會接到女職工所在單位的申請,在經過核定后,會將你在產假期間(通常為3~4個月)的生育津貼,即產假工資,一次性打入單位賬戶,單位在扣除三險一金(醫療、養老、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和個人所得稅后,將余額發放到個人手中。
有些女性很驚喜地發現,產假期間拿到手中的生育津貼比從前每月的工資要多,這是因為生育津貼是按照你當年的社保基數核定的。政府規定的社保基數應當是你上一年全年工資、獎金以及各種現金補貼的月平均數。這樣,如果你在季度或年終會拿到較高的獎金或補貼,那么社保基數就比月工資高,在拿到生育津貼時有一個“大驚喜”就不足為怪了。但需要說明的是,各單位規定的繳納基數不同,因此,每個人拿到的生育津貼的數額也會有很大差別。
以下是寶寶中心媽媽們的經歷:
“我們單位為我們上了生育保險,產假工資從我休產假開始,每個月打進我的工資賬戶中,扣去三險一金和稅金,比生產前的工資還要多不少。我真高興,這幾個月的產假工資比正常上班的收入還要多!”——陽陽媽
“我們單位還沒有上生育保險時,產假工資是按基本工資的150%發的,這種計算法使得所有員工(包括領導)的產假工資都一樣,但是數額非常少,每月的金額扣除三險一金、稅金及住房的水電費等,所剩無幾,有人甚至出現了負數,要順延到下月補扣。后來開始繳納生育保險后,產假工資扣去三險一金和稅金后與原來實發的工資差不多,大家心里踏實了不少。”——東東媽
怎樣維護自己產假工資等相關權益?
產假是女職工依法應享有的合法權益。如果你在產假期間遇到了不公平待遇,可采取三種方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是向企業主管部門申訴;二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三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中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向所在單位的主管部門或當地勞動部門提出申訴。受理申斥的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女職工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理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而對違反本規定侵害女職工勞動保護權益的單位負責人及其直接責任人員,其所在單位的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并責令該單位給予被侵害女職工合理的經濟補償;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需要提醒的是,為維護產假權益,您需要保留勞動合同及相關法律效力文件和證明,以便在需要時向相關部門提供,證明您所在單位的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