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醫療保險是我國職工醫療的重要保障,在工傷事故發生時,工傷醫療保險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你對工傷醫療費用的保險標準了解多少呢?今天,將收集并整理以下信息來回答您的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工傷保險待遇標準,又稱工傷賠償標準,是指勞動者及其親屬依法應當享有的賠償項目和標準。用人單位職工在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發生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整理參考相關法規、規章、行政法規、工傷保險條例以及各省、直轄市實施工傷保險辦法;各省農民工工傷保險實施暫行辦法中具體賠償的項目、標準歸納總結一下七種賠償費用和相關賠償待遇。
1、要求:工傷治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
3、備注: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標準:
(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標準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希望通過以上內容,能讓您對工傷醫療的概念和相關保險標準有更深的了解,并能在發生工傷時享受相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