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很多人對于題目中提到的問題,其實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徹,但這都是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的,有了解的必要。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公務員醫療保險融合進行報銷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公務員醫療保險可以報銷多少
一、公務員醫療補助
(一)門診:
在職參保人員:1、首先在個人當年賬戶中支付;2、個人當年賬戶資金不足支付部分,全額由個人現金支付,其中有歷年賬戶支付,先從歷年帳戶開支。3、當現金支付(包括歷年賬戶)累計支付達到1000元的門診起付線以上部分,由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和公務員個人按比例分擔,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支付80%,個人負擔20%;4、當在起付線以上再自負500元時,以上部分回單位報銷90%。
退休(退職)參保人員:1、首先在個人當年賬戶中支付;2、個人當年賬戶資金不足支付部分,全額由個人現金支付,其中有歷年賬戶支付,先從歷年帳戶開支。3、當現金支付(包括歷年賬戶)累計支付達到700元的門診起付線時,由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和公務員個人按比例分擔,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支付85%,個人負擔15%,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支付95%,個人負擔5%。4、當在起付線以上再自負500元時,以上部分回單位報銷95%。
(二)住院和規定病種門診:1、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首先在個人歷年帳戶中支付,個人歷年帳戶資金不足支付部分,由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和公務員個人按比例分擔,在職人員由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支付80%,個人負擔20%;退休(退職)人員由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支付85%,個人負擔15%;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支付95%,個人負擔5%。2、一個年度內,個人負擔部分之和(包括住院起付標準),在職人員最高為1000元,退休(退職)人員最高為800元,超過部分由用人單位給予補助(全額)。
二、離休干部:
離休干部不存在自負部分,也就是說自理和自費。自理原來是自己墊付回單位報銷,目前的操作是醫院直接掛帳操作,由醫院向醫保中心結算,自費部分仍然由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