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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訊:近日,長春市人社局下發通知,自8月1日起,長春市將調整城鎮職工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取消接續職工醫療保險關系年齡限制,同時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補償標準,具體補償比例與住院補償比例一致。
取消接續職工醫療保險關系年齡限制
根據《通知》,長春市將調整城鎮職工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對于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后,因故中斷繳費的人員,選擇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進行接續的,取消年齡限制,可以選擇建立個人賬戶方式或不建立個人賬戶方式,按照對應的繳費比例繳納醫療保險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接續醫保關系時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沒有達到規定繳費年限的,應按當年的繳費標準一次性補繳不足累計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醫療保險費。
解讀:對于一些已經參加了職工醫療保險,由于各種原因導致醫保關系中斷的人群,能夠接續上職工醫療保險關系,是他們一直以來的一個心愿。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使更多職工能夠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待遇,長春市決定取消接續職工醫療保險關系年齡限制,只要參加過職工醫療保險,不論多大年齡,都可以參加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接續上職工醫療保險關系。
將市屬高校和民辦大學參保學生納入到門診統籌享受范圍
長春市將擴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覆蓋范圍,將市屬高校和各類民辦大學(包括職業學校、大專、中專、技校等學校)參保學生納入到門診統籌享受范圍,參保學生可自愿選擇社區衛生服務站(中心)或校醫院持卡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