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改革雙軌制養老保險制度?“養老保險收入差距”已成為研究熱點。雙軌制是指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制度并存。
“政府與事業單位養老金與企業養老保險的差距太大。”企業界代表趙某表示,“政府對企業”干部或企業退休人員作為干部的養老金待遇只是公務員的一半或更少。
趙某說,許多企業職工說,“企業退休人員幾百元活潑,政府退休人員幾千元沉默”,這是公務員考試日益普及的重要原因。
他在自己的企業調查發現,雖經幾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提高到了每月1200元,但仍不到當地公務員養老金的50%。
全國人大代表委員、寧波市政協副主席某在會前調查了解到,當地30多名國有企業退休老干部的退休金不足2000元,而同他們一同參加工作的行政副科級干部退休后每月實際收入近5000元,一名縣級機關當門衛的退休人員每月也能領到4600元。
社會保障專家譚中和研究員介紹,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要求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企業無法承擔自我負擔畸重畸輕的養老保險制度。從1985年起(少數地區從1984年起),各地紛紛開展了重建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制度的試點。1991年,國務院頒布了《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在全國建立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制度。由此,逐步形成了“雙軌制”。
國家已注意到兩者的差距,自2005年起連續六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可“養老收入鴻溝”依然存在。從2000年到2005年,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退休金年均增長13.07%和11.48%,同期企業退休職工的收入年均增長僅6.92%。
“公務員的退休金是財政撥款,沒有社會化,許多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也沒有社會化;而企業則是通過市場化運作自行繳費。因此兩者一個是退休養老金性質,一個是社會保障性質。”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說。
養老“雙軌制”改革之痛
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2008年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上討論通過了《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決定提前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等地開展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