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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確享受醫保待遇退休人員繳費年限
①繳費不足10年難享醫保待遇
南京退休人員可享受醫保的條件,明確了參保年限,即職工醫保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須男滿25年、女滿20年,且實際繳費年限不少于10年,退休后可按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②年限不足可按最長年限一次性繳清
繳費年限不足怎么辦?據了解,不足上述繳費年限的,按應補足的最長年限一次性足額繳納,月補足標準為本人退休前一個月繳費基數的9%。補足的費用納入醫保統籌基金,不劃個人賬戶。
2、統一養老金個人賬戶最低劃入標準
退休(職)人員按本人實發養老金的5.4%劃入,70周歲及以下退休(職)人員個人賬戶最低劃入標準為100元/月(含按規定應由個人繳納的大病醫療救助費,下同),70周歲以上至80周歲為120元/月,80周歲以上為150元/月,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為200元/月。不足最低標準的,由統籌基金予以補足。
3、統一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
南京還統一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即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人員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內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最高支付18萬元,超過部分由大病救助基金按規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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