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為了滿足“五七工”參保人員需求,放寬了“五七工”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政策。
調整后的政策具體包括:“五七工”退休人員參加醫保可自愿選擇4.5%或8%的方式參保繳費,一次性繳費困難的,可選擇逐年繳費,原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不設等待期。據了解,“五七工”退休人員是指在自治區境內原城鎮國有企業(含現已轉制為企業的原城鎮國有事業單位)及城鎮國有單位興辦的集體經濟組織中工作過、未經勞動部門辦理招工手續的老職工。按照此前出臺政策的規定,所有納入“五七工”政策范圍的、自愿參保的城鎮人員均從1996年1月1日起補交15年的養老保險費。
繳費標準以繳費年度呼和浩特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20%的比例和規定的個人賬戶記賬利率補繳養老保險費,并按各年度規定的個人賬戶規模補記個人賬戶,其余部分計入統籌基金。男不滿75周歲、女不滿70周歲的人員,從補繳費用起始年度計算,年齡每超1歲,減少一個年度的統籌基金繳費部分,但仍需繳納記入個人賬戶的費用。如男滿75周歲、女滿70周歲的人員,則只繳納記入個人賬戶的費用。參保人死亡后,個人賬戶剩余部分將退還給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