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想在晚年過上幸福的生活,你應該主動知道你將來參加太原市養老保險時會得到多少。目前,太原市“統一賬戶”后和“統一賬戶”前的養老金計算公式存在一定差異,但都與基本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有關。
目前,太原市城鎮企業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全部享受退休后的基本養老保險。其中,在太原市“統一賬戶”工作滿15年的,退休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包括基本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統賬結合”前參加工作,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具體來說,基本養老金等于(當地員工退休時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資+被保險人的指數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期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標準是個人賬戶存款除以發放月數。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過渡性調節金以太原現行標準為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