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退養老保險)可以退回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全部金額,就是在參保人在網上查到的個人帳戶總額。
2006年8月以前個人帳戶里的金額有兩部分組成,其中個人繳費的全部劃入個人帳戶,單位繳費有的以繳費工資的3%劃入個人帳戶中。也就是說,個人交的全退,單位交的只有一部分退給個人。
根據2006年7月26日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第九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為員工繳費工資的18%,其中員工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納;企業按員工個人繳費工資的10%繳納。
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為員工繳費工資的1%,由企業繳納。
第十二條 市社保機構應將企業和員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下列比例分別計入個人賬戶和共濟基金:
(一)員工個人賬戶為繳費工資的8%;
(二)其余部分計入共濟基金。
如果你的繳費工資(大部分與實際工資不一樣)為1000元,那么你每月須繳80元,企業需繳100元,只有你自已繳的部分:80元計入個人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