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北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怎樣的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我們在城鎮工作的朋友都會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在我們發生生病、住院、買藥方面的費用時,國家會為我們分擔一些。那么,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怎樣的呢?
今天小編就為您介紹一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的相關問題。因為每個城市的報銷比例不盡一致,同時,在一個城鎮,在職的職工和退休職工、下崗職工標準也不一樣,因此,今天僅以北京市為例為您介紹。
首先,北京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的問題。大病保險報銷目前只能為您報銷住院的費用,同時還包括幾項特殊病的門診費用,而且需要注意的是,除急診之外,報銷范圍必須是在本人辦理醫療保險時提前選擇的定點醫療機構,或者也可以選擇定點醫療機構中的A類醫院和??浦嗅t院等就診。
第二,如果患病居民是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標準比較高,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報銷費用的起付標準是1300元,只有在這個范圍之上的金額才給予報銷。而如果是第二次以后,起付標準變為650元。
第三,對于患病所花費的費用,北京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比例是60%,也就是說,那么剩下的40%的費用部分就需由病人個人來負擔。
第四,根據規定,在一個完整的醫療保險年度內,北京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是有一個上限的,具體數額是最高只能向同一個人支付15萬元。如果所需要報銷的費用超過15萬元,那么就不再進行給付。
對于其他城市的具體要求,您可以咨詢當地的社保局醫療保險相關部門窗口來了解具體的報銷比例的問題。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