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作為社會五大險種之一,是社會保障手段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保障作用主要是通過發放失業保險金來實現的,那怎樣才能獲得事業保險金呢?小編為您整理了一些資料有關失業保險的辦理條件、辦理流程。希望以下相關規定,對您有所幫助。
一、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滿足以下三點條件:
1、繳費期限規定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主觀意愿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1)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2)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5)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其他要求
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法律規定:
第十七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再次失業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第二十一條 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本單位并已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其工作時間長短,對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補助的辦法和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三、辦理失業保險的流程如下:
(一)需要攜帶的辦理憑證有:
《戶口簿》、《身份證》、《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畢業證》、兩張一寸照片(有《失業證》、《勞動手冊》的請攜帶)
(二)辦理程序
1、自失業之日起30日內本人持相關手續到戶籍所在地鎮(街)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科(所)辦理《失業證》或恢復失業身份手續。
2、持相關證件到甘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失業保險服務區”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手續。
注意:超過60日未辦理失業登記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失業保險待遇。
四、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辦理手續:
(一)辦理依據
1、《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8號令)
2、《關于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失業人員開展定向就業培訓的通知》
(二)辦理條件
1、按規定辦理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并有求職要求的;
2、已參加定向就業培訓或符合免培訓條件(已辦理免培訓手續)的。
(三)辦理憑證
《失業證》、《身份證》
(四)辦理程序
1、享受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自辦理失業登記的下個月起,第一個月的11-20日期間(遇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順延),本人憑《失業證》、《身份證》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驗,以后每個月都必須在11-20日到戶籍所在地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科(所)審驗。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審驗的,視為自動放棄當月失業保險金,不予補發;
2、在《失業證》上加蓋“失業保險待遇審核”印章;
3、在市失業保險計算機管理系統中為其做“審驗登記”處理。
辦理失業保險腰帶什么材料呢?準備好材料后該怎么辦理呢?希望小編為您收集的以上相關知識,包括辦理失業保險的流程及材料以及日后領取失業保險金該如何操作的介紹,希望是對您有所幫助。小編也會持續關注相關信息,為大家整理解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