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是不同的,所以補償率也不同。職工參加醫療保險后,到醫院的門診和急診室,只能報銷18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50%。如果是7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80%。
無論是哪種人,門診和急診的最高醫療費用為2萬元。例如,如果你是在職員工,在門診看病的費用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報銷50%,也就是250元。
住院費用,2009年第一次使用基本醫療保險時,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的首付金額均為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醫療費用,起付標準按50%確定,就是650元。而1個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住院費用)最高支付額是7萬元。
住院報銷的標準與參保人員所住的醫院級別有關,如住的是三級醫院,從起付標準到3萬元的費用,職工支付15%,也就是報銷85%;3萬元到4萬元的費用,職工支付10%,報銷90%;超過4萬元到最高支付限額部分的費用,則95%都可以報銷,職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員個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職(就是上述的)職工的60%,但起付標準以下的,都由個人支付。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費用的診療項目主要是一些非臨床必需、效果不確定的診療項目以及特需醫療服務的診療項目,包括服務項目類如掛號費等,非疾病治療項目類如美容等,治療設備及醫用材料類助聽器等,治療項目類如磁療等以及其他類如不孕癥治療等。按照《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具體如下:
(一)服務項目類。
(1)掛號費、院外會診費、病歷工本費等;
(2)出診費、檢查治療加急費、點名手術附加費、優質優價費、自請特別護士等特需醫療服務。
(二)非疾病治療項目類。
(1)各種美容、健美項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矯形手術等;
(2)各種減肥、增胖、增高項目;
(3)各種健康體檢;
(4)各種預防、保健性的診療項目;
(5)各種醫療咨詢、醫療鑒定。
(三)診療設備及醫用材料類。
(1)應用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裝置(PET)、電子束cT、眼科準分子激光治療儀等大型醫療設備進行的檢查、治療項目;
(2)眼鏡、義齒、義眼、義肢、助聽器等康復性器具;
(3)各種自用的保健、按摩、檢查和治療器械;
(4)各省物價部門規定不可單獨收費的一次性醫用。
(四)治療項目類。
(1)各類器官或組織移植的器官源或組織源;
(2)除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組織移植;
(3)近視眼矯形術;
(4)氣功療法、音樂療法、保健性的營養療法、磁療等輔助性治療項目。
(五)其他。
(1)各種不育(孕)癥、性功能障礙的診療項目;
(2)各種科研、臨床驗證的診療項目。